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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额贷款公司相关知识
发布时间:2018-08-24

    一、小额贷款公司的政策依据: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 中国人民银行《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》[银监发〔2008〕23号](2008年5 月4日)

    二、小额贷款公司性质: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。

    三、小额贷款公司的资金运用:小额贷款公司在坚持为农民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原则下自主选择贷款对象。小额贷款公司发放贷款,应坚持“小额、分散”的原则,鼓励小额贷款公司面向农户和微型企业提供信贷服务,着力扩大客户数量和服务覆盖面。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资本净额的5%。

    四、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利率: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经营,贷款利率上限放开,但不得超过司法部门规定的上限,下限为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0.9倍,具体浮动幅度按照市场原则自主确定。

    五、小额贷款公司的资金来源:主要资金来源为股东缴纳的资本金、捐款资金以及来自不超过两个银行业金融机构融入的资金,不能吸收公共存款。